声明:本文对冰墩墩的名称及形象的使用,仅为个人学习和研究,不作任何商业目的使用。
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自发布以来受到大街小巷民众的普遍喜爱,形象好萌、名字也好可爱,以致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冰墩墩玩偶“一墩难求”的现象、黄牛倒卖交易也应之而生,本文不讨论黄牛倒卖所致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所引发的法律责任,而仅从知识产权视角分析冰墩墩享有哪些权利保护。
一、冰墩墩的著作权保护
通过核查著作权信息:
国新智库文化发展(北京)中心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冰墩墩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冰墩墩创作完成日期是2019年06月06日。
冰墩墩形象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这意味着对冰墩墩作品进行发表、二创、展览等使用时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否则,将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当然,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或者新闻报道中媒体再现等合理使用的除外。
二、冰墩墩的商标权保护
通过核查商标权信息:
商标国际分类总共为45类,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于2019年09月16日对“冰墩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类别为全45类,初审公告日期是2020年09月20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商标国际分类总共为45类,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于2019年09月16日对“冰墩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类别为全45类,初审公告日期是2020年09月20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需要说明的是,自2019年09月18日至2019年10月09日这刨除国庆节假日之外仅有15天的时间内,居然有132项(177-45)其他主体有关“冰墩墩”的商标申请,处理结果都是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
可以这么说,冬奥组委会对“冰墩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达到了全面覆盖,而且是一次性申请全部类别,这有效防止了其他主体对冰墩墩商标的恶意抢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享有充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
三、冰墩墩的专利权保护
冬奥组委会于2019年09月16日对“冰墩墩”申请: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标牌、标贴、用户界面手机共计4项外观设计专利。
如此,涉及冰墩墩的手机用户界面,用于展示或佩戴的标牌,用于服装、食品、书刊、玩具、物流等各类商品上的标贴, 都需要经过冬奥组委会许可或授权才可以使用,否则,将可能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四、冰墩墩的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
冰墩墩在享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之外,还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依据该条例第五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对商业活动中有关冰墩墩使用的保护,加了一层筹码。
毫无疑问,广大民众对冰墩墩特别喜爱,我写这篇文章也是基于我家小儿子时不时念叨穿冰墩墩的T恤衫或者冰墩墩的裤子,两岁+的小朋友对冰墩墩都如此之爱,可见冰墩墩是真真切切的萌到家了。
尽管纯粹的购买未经许可或授权的侵权产品,并不违法,但是从尊重知识产权的角度,我们还是倡导购买正版。而至于市面上销售的有关冰墩墩的钥匙扣、首饰、玩偶、服装、绘画、雕刻、盲盒、玩具、食品等等,我们作为消费者,希望销售方取得授权或许可、或者具备合法来源,消费者支持正版,也请生产者和销售者尊重我们消费者对冰墩墩的喜爱。
当然,我们也应支持有关冰墩墩的形象或名称的非商业使用行为,用于欣赏的冰墩墩绘画、剪纸、自制冰墩墩糕点、编织冰墩墩手工品等等,这些自制行为仅仅出于学习、欣赏或研究,并不属于侵权,不仅不会对冬奥组委会等权利人造成任何损失,而且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冰墩墩的公众粘度。
撰稿:王晓艳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排版:姜文